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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9-18  浏览次数:2274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5-2026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月18日-9月19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9月20日-9月21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22日-9月29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经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30日-10月9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10日-10月11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10月12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并确定拟获奖名单;

    10月13日-10月16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10月17日-10月20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21日-10月2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辅导员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系人:阳老师、戴老师、梁老师;

    联系方式:87344805、85287100;

    办公地点: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317、319办公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pdf

    附件2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操作手册.rar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pdf


    (文 学工办  初审  阳思思    复审 廖鑫    终审 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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