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2025-2026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5人(其中,2023级2人,2024级2人,2025级1人),10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2.国家励志奖学金:41人,6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符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和《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中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4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可提交电子版),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详见附件3,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要求详见表格示例;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佐证材料;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详见附件4,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10月9日前完成评审和结果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年级辅导员依据综测排名及2025-2026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于10月15日前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详见附件6,填写要求表格示例),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名额调剂。基于年级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若年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名额使用不完或者不够使用,将由学院统筹。
3.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10月29日前完成评审和结果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8日前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10月14日前完成评审和结果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工作要求
1.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到我院的学生可申请上述奖助学金。
2.请有申请意愿的同学,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
3.在申报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阳老师、戴老师、梁老师;
联系方式:87344805、85287100;
办公地点: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317、319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2.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4.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5.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
7.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