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度“舍卫潮汕学子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我院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潮汕籍本科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我院资助名额为1人。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3.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4.申请者须是入学前户口在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的在校学生,且家庭是低保户者、本人或家人中有重大疾病者、单亲家庭或者孤儿者及其他原因家庭经济困难者。
5.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为行为,无不良嗜好。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4月22日17:00前提交舍卫潮汕学子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舍卫潮汕学子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参加社会服务情况、获奖情况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提交至班级。
(二)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于4月23日17:00前确认无误经班主任签字提交至学院。
(三)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报资助方。
(五)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20-87344805
联系地址: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楼317办公室

